就家庭暴力问题现场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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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家庭暴力何时休? |
刘女士(化名)与丈夫于二十年前结婚,现有两个女儿。刘女士的丈夫因有打牌的爱好,经常彻夜不归,刘女士稍有不满,其丈夫便拳脚相加。刘女士的身体多处伤痕累累,且刘女士的女儿多由刘女士一方抚养,其父亲未完全尽抚养义务。就在前几天,刘女士又因为对丈夫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行为提出劝告时,其丈夫又施以家庭暴力,将刘女士打伤住院。刘女士出院以后,于2006年9月8日向长沙政法频道求助,任世龙律师随同前往刘女士处,现场说法及作调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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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世龙律师现场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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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夫妻当互相尊重。 |
对于家庭暴力的行为,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套相对规范、保护严密的法律规定。千万不要以为家庭暴力是“内部矛盾”,认为这是无可厚非的。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侵害极深,当事人必须清楚认识到其后果的严重性: |
1、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请求,被请求单位应当予以调解、劝阻。对于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受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应当制止。 |
2、受害人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严重的可以实施行政拘留。 |
3、受害人的伤势构成轻伤以上的,其暴力行为则触犯了刑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4、离婚时,受害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且法院也会考虑受害者情况,予以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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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世龙律师在与刘女士和其丈夫深入交流之后,知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其丈夫表示悔改。最后夫妻二人握手言和,丈夫当场表示将痛改前非,绝不再有家庭暴力行为。律师及随行记者也留下了联系方式,以示监督。此后,刘女士再也未拔打该电话,一场家庭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