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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

 

1)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 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其他规定:

 

1、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2、购买、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如属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3、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 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 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 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 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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